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何香凝书画作品展布展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何香凝书画作品展布展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何香凝书画作品展布展工程(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何香凝书画作品展布展工程       

二、招标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人:雷老师,联系电话:89002690

三、工程地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海珠校区乐干楼1楼(103-112室)

四、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何香凝书画作品展”实施方案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六、预算金额:财政预算资金

七、报名及核对资料原件时间:

2016220日上午 9001100

八、报名及核对资料原件地点: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海珠校区行政楼402室(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24号行政楼402室)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十、审查条件(需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对):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必须处于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含 50 万元),注册资金如是外币注册资金,须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自20122月至今在广东省范围内承担过质量合格的博物馆或科技馆或展览馆或企业馆或规划馆的设计及施工工程业绩一项(本项业绩签订的合同金额需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在201221日之后)。

(以上资料须核对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证照均在年审有效期内)

(五)201521日至今投标人未受到广东省、广州市相关部门安全质量事故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承诺原件。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当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7214日~2017220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220日上午9001100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海珠校区行政楼402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五)勘察现场时间:2017220日上午11:10,集中地点:乐干楼一楼,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13631454505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2249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评标时间: 2017224930

   (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评标地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海珠校区行政楼808会议室。

(四)递交投标文件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备验。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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