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村农场合同工管理办法

⑴ 农场合同工的管理制度遵照院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凡要求到农场工作的合同工,需提交健康体检证明,在农场试用期满合格后,同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⑵ 合同工日常工作由农场统一安排管理。如需要人工超过3名或两个工作日以上的使用单位需提前向农场提出用人计划,以免影响场区的正常维护管理工作;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超时使用合同工,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超时补贴。

⑶ 农场合同工要遵纪守法,爱护农场的公共设施,保护科研成果和教学资源。严禁盗窃公共财物,严禁滥用农场资源,一经发现将上交公安部门处理并立即开除。

⑷ 未经允许,不许擅自带其它人入场住宿,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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