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指引(第一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大专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中小学,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

  为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流程,省教育厅联合省疾控中心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指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的方案和流程,并在学生返校前进行演练。

 

      

             

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3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

关闭